2013—2014学年度结束及下学年度开学工作的通知
远教字〔2014〕30号
远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3—2014学年度结束及下学年度开学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13—2014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全面完成本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好暑期各项工作及下学年度开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学期结束前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复习与“两考”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县于6月20日至22日举行中考、会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调研考试(小学三年级数学,四年级英语,五年级语文属宜昌市教科院抽考)时间按教研师训中心通知执行:小学1-2年级7月1日,小学3-6年级6月30日,初中7-8年级6月30日-7月1日。县一高、职教中心根据市教科院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全市6月调研考试。中考组织工作由教育股牵头负责。期末调研考试组织工作由研训中心牵头负责。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两考”工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制定复习计划,抓好复习、考试工作。教育股和师训中心要认真组织好阅卷与成绩发布、质量分析工作,确保阅卷公平公正、成绩发布不出差错、质量分析准确到位。7月2日启动县一高和县职教中心划线招生录取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九年级毕业生进行升学教育和升学意向摸底,组织好网上填报志愿等工作。小学、初中期末调研考试7月2日-7月7日阅卷,8日发布考试成绩;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县一高、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各幼儿园及局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上述工作要求落实好学期结束工作。
2、严格遵守放假和开学时间。义务教育学校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定于7月11日结束,学校根据情况安排学生到校领取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当天离校;教职工7月11日放假。2014年秋季教职工8月30日到校报到上班,准备开学工作;学生9月1日到校报名,当天正式上课,各校不得擅自提前放假或推迟开学。县一高、职教中心、公办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根据本校(园)教学安排确定放假和开学时间。
3、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工作计划与要求,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尚未完成的工作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抓紧落实,确保本学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4、做好学校财务、资产清理、项目建设管理和督导等相关工作。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教代会代表或教师代表参与财务清理,公布清理结果,接受教职工监督。要预留足够资金保障下学期开学使用。要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理核对,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设备添置、报废情况登记及维护保养工作。要安排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食堂生活费账目清理,并予以公示,严禁学校食堂在学生生活费中赢利。要针对学校后勤管理“四项创建”检查评比中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建设项目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值班,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与监理公司一道,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工作。做好“普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资料整理工作。
5、搞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及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各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要对教育质量建设、“高效课堂”创建及“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情况进行深刻反思,查找问题,寻找对策,理顺下学期工作思路。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于7月11日前交教育局办公室。
6、积极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严格学籍管理,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及入学政策。要做好学生入学工作。要在下学期开学前落实好教学用品购置及桌椅、校舍维修等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按时、顺利开学。
二、精心安排师生暑假活动
1、认真安排好中小学生暑假学习生活。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特征,适量布置暑假作业,充分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假期补课。
2、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期间,各校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影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机会,搭建平台,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安排好教师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暑期访万家活动。暑假期间,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教育改革理论,加强教学反思和工作反思,以更充沛的精力和更充分的准备迎接新学期的到来。要认真安排、组织好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要继续深入开展家校交流活动,重点做好留守学生以及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促进学校、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暑假期间,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严禁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搞宴请、旅游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要切实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加强对公车等公共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放假前,各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德教育,促进广大教师注重社会形象,修身立德,为人师表。暑假期间,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搞有偿家教。对违规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全力遏制各种有悖师德的行为发生。
四、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1、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要着力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严于律己,不赌博,不涉足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游戏机房等场所。认真开展禁毒、反邪教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好公民。各学校(幼儿园)要印发家长信,进一步明确学生假期安全有关事项,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承担好监护人责任,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2、加强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远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方案》(远教字〔2013〕94号)要求,完善消防设施设备。认真检查食堂、宿舍、教学楼等处的用电线路及设施,对干扰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树木要及时修剪,认真检查体育、供水等设施,不留安全隐患和“死角”。要突出抓好校园安防工作,按要求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加强对财务室、计算机室、班班通等部位和笔记本电脑的管理,落实贵重物品专人保管制度,严禁校(园)外人员擅自进入校园,确保财产安全。要做好校园内基建、维修、改造等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扎实做好防雷工作,认真检查校园防雷装置,教学设备要分室、分楼切断电源和网线,切实保障校园设施设备安全。
3、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教职工暑期工作和生活,处理好假期培训和休息的关系,使教职工身心得到较好的休养、调整。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教育信访工作。暑假期间,各校(幼儿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努力解决好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幼儿园)和谐稳定。
4、落实好学校(单位)暑假值班工作。暑假期间,各校(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带班,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审批制度。如遇紧急、重要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协调处理。各校(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表于7月11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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