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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乡中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制度

河口乡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是学校对外交流、展示学校形象、体现校园文化的窗口,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网站建设、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二、网站由学校主办,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整体设计、制作与维护,并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学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由校长室总体负责,副校长收集材料,网站管理员和栏目管理员为具体维护运作责任人。网站管理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丰富。

四、本制度所指的网站管理员指学校网站的专职负责人,网页内容维护、上传的负责人。

五、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原则上由网站管理员、各处室栏目管理员编辑发布,各处、室发布相关信息时,应提供相关内容,并按审批流程批准后再发布。信息发布必须按以下流程运作:1、编辑供稿;2、提交审查(学校领导审核);3、内容发布(网络管理员)。

六、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传播计算机病毒。凡未经主管领导审批擅自发布到网上,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学校网站管理人员在信息发布前必须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对每天上传的内容必须填写“文件上传登记表”,此表作为学校考核网站管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涉及学校的重大活动或消息,应在当日及时发布。

八、学校网站管理人员对各类密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管理,同时遵守网络公共道德,尊重他人隐私,认真维护论坛、留言簿等互动网页的正常运行,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

九、任何教师和学生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站安全的活动:窃取网站管理人员后台相关口令;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站功能进行删减、修改的;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程序进行删减、修改的;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危害学校网站安全的。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杀毒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的防病毒教育。

十一、必须接受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河口乡中小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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