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标准
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标准
全日制义务教育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课程性质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三 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 总目标 二分类目标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一 成长中的我 二我与他人的关系 三 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 教学建议 二教材编写建议 三 评价建议 四 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第一部分 前言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的变化发展对人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初中学生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阶段,处于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思想品德的发展上得到有效帮助和正确指导。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特制定本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 思想性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实际,帮助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心理和道德品质,养成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情感,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 人文性 注重以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培养学生,关注学生成长需要与生活体验,尊重学生学习与发展规律,不断丰富学生的思想情感,引导学生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培养坚强的意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发展。
? 实践性 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的、丰富多样的活动,扩展知识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生活经验,促进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
? 综合性 从学生适应社会公共生活和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实际出发,以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的关系、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主线,对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整合。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建构的基础。
人的思想品德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的。初中生生活范围逐渐扩展,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日益增多。本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为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处理好与他人、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思想品德获得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
? 帮助学生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过有意义的生活是本课程的追求。
初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并向成年人过渡,自我意识和独立性逐步增强。在初中阶段帮助学生形成良好品德,树立责任意识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对学生的成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本课程的任务是引领学生感悟人生的意义,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学做负责任的公民,过积极健康的生活。
? 坚持正确价值观念的引导与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积极实践相统一是本课程遵循的基本原则。
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需要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生活体验;社会规范也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实践才能真正内化。本课程将正确的价值引导蕴涵在鲜活的生活主题之中,注重课内课外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的矛盾冲突中积极探究和体验,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课程标准根据思想品德教育的目标,从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生活实际出发,围绕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等关系,整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教育等内容,课程设计力求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本课程以加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为主要任务,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奠定基础。
二、分类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
●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孝敬父母,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热爱劳动,注重实践,热爱科学,勇于创新。
●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热爱集体,具有责任感、竞争意识、团结合作和奉献精神。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平,具有世界眼光。
能力
●培养鉴赏自然、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能力
●发展观察、感受、体验、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能力,初步培养同他人交往与沟通的能力。
●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形成自我调适、自我控制的能力,能够理智地调控自己的情绪。
●能够初步掌握搜集、处理、运用社会信息的方法和技能,能够独立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
●能够理解法律的规定及其意义,理解学校及社会生活中的必要规则,能遵纪守法,初步具备寻求法律保护的能力。
知识
●了解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和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认识个体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了解我与他人、我与社会、我与自然的道德规范。
●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
●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基本路线、基本国策和世界概况。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一、成长中的我
(一)认识自我
目标:
——能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悦纳生理变化,认识青春期心理。
——学习调节情绪,增强调控自我、承受困难和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形成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客观地评价自己,培养健全人格和良好个性品质。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1.1 悦纳自己的生理变化,促进生理与心理的协调发展。 1.2 知道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识,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 1.3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保持乐观心态。 1.4 客观分析挫折和逆境 ,寻找有效的应对方法,养成勇于克服困难和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 1.5 主动锻炼个性心理品质,磨砺意志,陶冶情操,形成良好的学习、劳动习惯和生活态度。 1.6 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
分组讨论当自己情绪冲动或低落时,如何利用倾诉、转移、换位、自嘲等方法,进行合理的情绪宣泄。 收集“战胜困难和挫折,在逆境中自强不息”的事例,讨论人应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 从“我心目中的我”、“同学心目中的我”、“老师心目中的我”和“父母心目中的我”等不同角度,给自己画像,分析评价的差异,找出前进的方向。 组织开展“青春日记”活动,记录心路的旅程和对成长的思考。 |
(二)自尊自强目标:
——体会生命的可贵,热爱生活。
——培养自尊、自立、自强精神。
——能够分辨是非,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2.1 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体会生命的可贵。 2.2 知道应该从日常的点滴做起实现人生的意义,体会生命的价值。 2.3 懂得自尊和知耻,理解自尊和尊重别人是获得尊重的前提,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2.4 养成自信自立的生活态度,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远大志向,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 2.5 体验行为和后果的联系,知道每个行为都会产生一定后果,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6 能够分辨是非善恶,为人正直,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 |
以“我们身边的动植物伙伴”为主题,作一次本地区的植物动物物种及其生存状况的调查,观察每个物种及每个生命个体的独特性,体会生命世界的神奇。 列举一些中外人物的事例,或以身边同学自己的生活故事,就“人生的意义”开展一次主题讨论。 开展向同学推荐一本好书的活动。 |
(三)学法用法
目标:
——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养成自我防范意识。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3.1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3.2 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3.3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3.4 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3.5 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
搜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感受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意义。 列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易沾染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 查阅有关法规,了解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哪八种犯罪会受到刑事制裁,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二、我与他人的关系
(一)交往与沟通
目标:
——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学会人际交流与沟通。
——善于与人合作,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1.1 学会与父母平等沟通,正确认识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教育,以及可能产生的矛盾,克服“逆反”心理。 1.2 了解青春期闭锁心理现象及危害,积极与同学、朋友交往,养成热情、开朗的性格。 1.3 正确认识异性同学之间的情感、交往与友谊,学会用恰当的方式与异性交往。 1.4 了解教师工作的特点,积极与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正确对待教师的表扬与批评,增进与教师的感情。 1.5 知道礼貌是文明交往的必要前提,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与技巧,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1.6 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能正确对待社会生活中的合作与竞争,养成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品质。 |
以“我是如何化解与父母的冲突”为题,交流各自解决矛盾的方法,讨论分享成功解决矛盾的经验。 采访教师,内容包括该教师对其所教学科的认识、对班级的评价和期望、生活中的烦恼和欢乐等,根据采访写出报告。 交流“在与人交往中使用、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和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轻声细语”的不同感受,体会讲文明礼貌在生活中的作用。 |
(二)交往的品德
目标:
——知道孝敬父母和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能够尊敬父母和长辈,做一个诚实的人。
——学会关心、尊重、宽容他人,乐于助人,与人为善。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2.1 理解生命是父母赋予的,体会父母为抚养自己付出的辛劳,能尽自己所能孝敬父母和长辈。 2.2 懂得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了解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知道诚实才能得到信任,努力做诚实的人。 2.3 关心和尊重他人,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 2.4 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能够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 2.5体会和谐的共同生活需要相互尊重、宽容和相互帮助,懂得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遵守公德和秩序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 2.6 懂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尊重不同的文化与习俗。 |
交流在与同学发生争吵时,如何通过换位思考来化解矛盾。 就“公民的平等”问题作一次课堂讨论,理解平等主要表现在人格与法律地位上,而不是表现在经济地位上。 以诚信为题展开讨论。 |
(三)权利与义务
目标:
——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3.1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3.2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3.3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3.4 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5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3.6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7 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搜集有关资料,讨论维护受教育权利的途径。 以“家长是否可以拆阅子女信件和日记”为题,开展一次学生与家长的对话活动。 搜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讨论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知道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违法行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就学生中的违法案件,如打架斗殴,使他人致伤、致残等进行讨论。 |
三、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一)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目标:
——认识成长的社会环境,提高生活适应能力。
——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关心祖国的发展和命运。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1.1 正确认识从众心理和好奇心,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杜绝不良嗜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1.2 正确对待学习压力,克服考试焦虑,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做好升学和职业选择的心理准备。 1.3正确认识生活中的困难和逆境,提高心理承受力,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1.4 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体会“团结就是力量”,能够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1.5 感受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 1.6 感受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 |
选取一个感兴趣的社会热点话题或现象,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与同学交流。 联系“追星”现象和“小团体”现象,讨论在生活中如何正确把握从众心理。 讨论在自然灾害中的社会救助活动和英雄事迹所反映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
(二)承担社会责任
目标:
——知道公平有利于社会稳定,树立公平意识。
——懂得公平需要正义,激发社会正义感。
——理解自己负有的社会责任,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2.1 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2.2 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2.3 知道责任是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理解承担责任的代价和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2.4 懂得人因不同的社会身份而负有不同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 2.5 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
尝试分析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不同身份和不同责任。就“怎样做一个负责的公民”进行一次主题讨论。 考察社区内残障人群在社区生活上的主要困难,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善的建议。组织一次志愿者活动,在社区进行一次有意义的公益服务。 |
(三)法律与社会秩序
目标:
¬——知道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增强法律意识。
——认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3.1 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 3.2 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树立法制观念。 3.3 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能够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 3.4 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
结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等格言,讨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开展“我是中国公民”主题活动,讨论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
(四)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
目标:
——感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
——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及其途径,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的使命感。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认识当代青年的社会责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立志报效祖国。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
4.1 感受身边的变化,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4.2 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理解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的必要性,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4.3 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理解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使命感。 4.4 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知道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感受科技创新、教育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5 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4.6 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 4 4.7 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全球观念,维护世界和平。 4 4.8 知道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体会理想的实现必须经过艰苦奋斗,立志为将来报效祖国、奉献社会努力学习。 |
搜集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巨大变化的资料,讨论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 调查本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一个保护环境或珍惜资源的公益广告。 以“我的理想和选择”为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交流探讨为实现理想应该如何努力。 查阅历史资料,知道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深刻含义。 组织少数民族歌曲演唱活动,了解少数民族风情。 |
说明:
活动建议和内容标准并非一一对应,活动建议仅具有参考价值,教师可结合本地情况选择适当的活动方式和内容。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
在教学中,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准确把握课程目标,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
(二)强调联系生活实际。
在教学中,要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围绕学生在生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的要求和规范,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在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的问题,通过调查、讨论、访谈等活动,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不断激发道德学习的愿望,提升自我成长的需求。
(四)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
在教学中,不断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道德践行,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悟和理解社会的思想道德价值要求,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行为习惯。
二、教材编写建议
教材编写要遵循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精神,以本《课程标准》为依据,所选择的内容应尽量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及学生生活所面临的各种现象和实际问题,发挥思想品德课程的价值引导作用。教材内容的编排和呈现,既要符合课程理论的内在逻辑,又要符合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征、遵循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
教材应有足够的开放性,材料的选择既要有利于教师进行创造性的教学,又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要通过提出问题、提供资料、与学生讨论和一起活动等设计,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及与他人进行交流和探讨。
教材在达到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考虑地区和城乡的不同特点。
(一) 导向正确,内容科学
教材编写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更新教育观念,创造性地体现和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本课程在学校德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 选取现实生活中的素材
以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及道德实践水平为基础,通过调查等方式,选取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以及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作为主要素材,避免空洞说教,创造性地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感悟提供基本的文本依据。
(三)体现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过程
教材内容的呈现要依据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学生能够接受和乐于参与的方式组织和表述教学内容,使学生理解和体会教学内容中的道理,从而将本课程的价值引导意图转化为学生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自主选择,使教材真正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重要文本。
(四)呈现方式要生动活泼、丰富多样,有利于学生自学
教材要通过大量的生活实例体现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既要有文字描述,也要适当配以图片,有条件的还要开发相应的音像资源。教材应选择典型案例,设计开放性情境,激发学生自学的热情。
(五)倡导以主题模块的方式呈现标准内容
教材编写应努力将心理健康、道德、法律、国情等学习内容有机整合,以生活主题模块的编写方式,统筹设计教材结构。
三、评价建议本课程评价要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基本精神,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有效手段。
(一)评价目的与原则
本课程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考查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所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品德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本课程的评价原则:
1.课程评价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价值导向,有利于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评价要真实、公正、可信,要客观记录和描述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思想品德发展状况及发展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进取意识。
2.评价既要重视学生对本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更要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是否开始形成了好公民所应有的态度、能力、价值观和行为。
3.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评价不仅要重视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变化和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要注意给予学生足够的机会展示他们的成绩。
4.要重视学生、教师和家长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家长等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共同发展的过程。
5.要重视对学生评价的反馈。反馈是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采用何种评价方式或方法,评价结果都应反馈给学生。对学生评价的反馈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反馈既可以是及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重要的是要把握时机,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
(二)学生学习评价
评价应客观地记录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品德的成长发展过程,关注学生的发展差异,及发展中的不同需求和特点,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本课程倡导如下评价方法:
观察 观察法主要是指教师在自然状态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能力和行为,并记录下来,作为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评价的依据。
描述性评语 教师在与学生进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用描述性的语言将学生在思想品德某一方面的表现,如态度、能力和行为等写成评语,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
项目评价 按照不同项目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由学生自主设计活动计划,可以围绕真实的社会生活问题进行活动。要求学生收集、组织、解释或表达信息,如提交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等。师生可以就小组成就进行分析,将小组评价与个人评价相结合。
谈话 教师通过与学生各种形式的对话,获得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的信息,据此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评价。
成长记录 建立学生的成长足迹袋。记录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的各种表现,主要是进步和成就。以学生的自我记录为主,教师、同学、家长共同参与,学生以评价对象和评价者的双重身份参与评价过程。。
考试 考试方式应灵活多样,如辩论、情景测验等,纸笔测验只是考试的一种方式,避免用终结性的、单一的知识性考试来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及思想品德状况做出评价。
(三) 教师的教学评价
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应采用多元、开放的评价方式,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工作的分析与反思。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要关注教师是否完成教学任务,实现课程目标,是否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激发学生自我成长的愿望。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要建立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生、同事、学校领导、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教学个案分析、研讨制度,引导教师对自己或同事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反思与评价,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惟一标准。
四、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课程资源既包括学校内的教育资源,也包括学校外的各类教育机构和各种教育渠道。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应建立融合、开放、发展的课程观,充分发挥课程资源的人文教育功能,优化教学资源组合,有效地实施课程目标。
(一)主要的课程资源
文本资源:图书(包括教材)、报纸、杂志、照片、地图、图表
音像资源:电影、电视节目录像、VCD、磁带、各类教育软件
实物资源: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视听教室、多媒体设备(网络、电视广播等)、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自然和人文景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
人力资源:学生与家庭成员、教师、邻居以及其他社会人士。
应鼓励教师和学生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创造和利用课程资源。
(二)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遵循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选择课程资源。
2.综合性原则——尽量组合不同类型的资源,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3.实效性原则——根据资源的不同特点,配合教学内容,充分发挥课程资源的效能,避免盲目性和形式主义。
4.渐进性原则----教学资源的选择利用,教学活动的组织,应该随着学生年龄的成长,心理的逐渐成熟和知识、阅历、经验的不断增长,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5.实践性原则——有利于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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