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远安县委关于印发 《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远发[2014]5号
中共远安县委关于印发
《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远安县委
2014年2月7日
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县委决定,从2014年1月开始,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县委“六个禁止”、县政府“十个不准”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加快建设“三个远安”,打造全省山区经济第一县、在宜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村(社区)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医院等其他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参照活动要求,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组织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示范创建、选派“第一书记”、选聘“经济顾问”、百村后备工程等活动为载体,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深化和拓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六个优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是坚持上下联动,全县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上下协力破解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全县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淡化;信仰缺失,信念动摇;急功近利,为当官而做事;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盲目招商引资、忽视生态环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信口开河、口无遮拦;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搞一言堂、家长制,容不下他人,听不进意见;轻视群众、漠视民生,以权谋私;精神状态不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市恩买好,拉帮结派划“圈子”;打招呼、批条子;把“岗位”等同于“地位”,存在特权思想,搞特殊化;迎来送往、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县直单位重点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生搬硬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学风肤浅,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部门利益至上,工作“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软、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不愿吃苦受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看视频;个别干部吃喝玩乐现象和个别单位违规滥发钱物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主仆意识颠倒,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架子大、脾气大;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回扣、拿红包;纪律松懈,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大吃大喝,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拉赞助、搞摊派等问题。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心浮气躁,不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看不起群众、埋怨群众、疏远群众;与民争利;“官气”重,霸气浓,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简单粗暴;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岗,长期“走读”,有事找不着人,领导职责空置;办事拖拉、敷衍塞责,不讲效率,不求质量;碰到难题往外推,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
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哄骗上级,糊弄群众;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搞宗族房头,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他人批评,重大问题一个人说了算;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地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薄弱,村干部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等现象存在;部分企业存在社会责任感不强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国家惠农资金和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低价购买或承包土地、山林、堰塘等;野蛮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中小学乱收费及幼儿园入园难、收费乱问题;医疗机构医德医风败坏、药价虚高,吃请拿回扣、收红包;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交警、公路治超站(点)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C}(三){C}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充分运用“第一书记”、“经济顾问”、“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双联双促”、“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代表工作室”等载体,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与群众同讲一种方言却没有共同语言;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既忽视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也忽视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落不到实处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答。
各地各单位各行业系统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地方病”、“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全县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结合全县实际,实施“补钙计划”,搭建学习平台,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理论自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补全县党员精神之“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围绕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以“争当好干部、创建好班子”为目标,在全县所有党员中开展,达到认识自我、找到标杆的效果。采取个人自学、领导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青年干部学院”、“村支书大学堂”、“双育计划”、“党员春训”、“党员夜校”、“微型党课”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同时,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县级单位、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要组织集中学习,创新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要抓住春节期间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C}2.{C}听取意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重点是县级领导班子及直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开展“三进五访”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县直单位、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及服务行业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党员干部要开展“组团式”走访,深入田间地头、网格楼栋和群众家中征求意见。各级党代表要深入开展“三亮四进五民”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县乡村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全面搭建群众“说事”平台。要切实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实际,边学边查边改。活动一开始,各级党委(党组)要抓住春节这个重要时机,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廉节关”,组织开展“结亲拜年”活动,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增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信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选派“第一书记”、选聘“经济顾问”、“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在职党员进社区”、“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代表工作室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在全县实施“清风行动”,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帮助找问题。各级机关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乡镇、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国有企业要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行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上级党委对管理的班子及成员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级单位、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县级单位、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对问题矛盾比较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上级要专门派人指导。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应在1天以上。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各地各单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在全县实施“阳光工程”,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上级督导组要对各地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不够的要“加把火”,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促其认真“补课”。
2.制定整改方案。县级单位、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涉企、涉教、涉农、涉医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财政供养人数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要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和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建立乡镇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等,重点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系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县委常委指导2-3个县直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并确定1个乡镇、1个村(社区)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县级领导干部也要确定联系点,做好示范带动工作。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直接承担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好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联系点可结合实际,在机关部门、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确定。
(二)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县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要发挥行业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与基层联系密切的部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注意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严格督查指导。要强化外力推动,选优配强督导工作力量。督导工作实行下移一级。县委派出督导组,负责督导县级机关和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并掌握乡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各县直有关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派出督导组,负责督导所辖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要选派政治素质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督导能力,强化督导责任。督导组要参加督导单位动员会,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紧盯不放,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返工的返工,该重来的重来,防止降格以求。县委督导组和各级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转作风、看变化”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通过设立“反对‘四风’曝光台”等,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发挥监督警示和震慑作用。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与中央、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个远安”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三万”、“第一书记”、“经济顾问”、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景区化和村级班子换届等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中共远安县委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印发
共印160份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